-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4-00157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4〕132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2
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林辋溪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生态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惠达〔2024〕1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按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林辋溪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生态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编码:2210-350521-04-01-807521),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惠安县螺阳镇、涂寨镇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该工程主要范围为林辋溪干流溪边水闸至团结水闸之间河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入口广场、配套停车场、林下空间、驿站、公厕、园路、景观绿化、湿地栈道等。
四、主要设计标准
惠安县城市绿道系统规划(2013-2030);《透水砖路面设计规范》(CJJ/T188-2012);《福建省城市绿地建设导则》(闽建风景[2011]2 号)《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2016 年版)。
五、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16244.4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申请上级补助、政府专项债券、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
六、其他事项
1.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根据《关于转发<泉州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工作方案(修订稿)>的通知》(惠工改办〔2023〕1号),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模拟审批,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逾期自动失效。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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