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5-00011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5〕13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8
惠安县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批准泉州师范学院附属惠安幼儿园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按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泉州师范学院附属惠安幼儿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稿(项目编码:2402-350521-04-01-446880),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惠安县教育局
二、建设规模、内容及标准: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35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920.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4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335.57平方米,建设一栋幼儿园,配置24间教室,一间多功能报告厅及若干附属办公室和功能馆室等,建筑高度小于24米。
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程、室外道路管网、景观绿化工程等。
主体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体系;幼儿园建筑及门卫抗震等级均为二级;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门卫为二级);工程防水等级均为一级;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
三、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6182.4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政府债券投资、上级补助及社会捐赠多渠道集资解决。
四、其他事项
1.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根据《关于转发<泉州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工作方案(修订稿)>的通知》(惠工改办〔2023〕1号),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模拟审批,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逾期自动失效。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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