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5-00035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5〕36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6
    关于洛阳江流域山水生态屏障整治修复项目惠安县黄塘镇下茂村、碧岭村、后店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批复
    时间:2025-04-16 10:49

    惠安县黄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洛阳江流域山水生态屏障整治修复项目惠安县黄塘镇下茂村、碧岭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立项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消减洛阳江上游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提高河流自净能力,整治区域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同意你镇实施洛阳江流域山水生态屏障整治修复项目惠安县黄塘镇下茂村、碧岭村、后店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编码:2504-350521-04-01-313037)。该项目治理总面积100771.3平方米,其中下茂村治理面积70612.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堆渣浮石清理,水坑围栏防护、种植土回填、排水沟修筑、挡土墙修筑、警示牌设置,覆草、种植农作物、植被管护等;碧岭村治理面积22813.1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平整、回填种植土,修建排水沟、沉砂池,设置防护栏、警示标志,种植苗木、播撒草籽、植被管护等;后店村治理面积7345.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平整、穴种土方开挖、回填种植土,设置警示标志,种植灌、草本植物、植被管护等,项目总投资98.8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上级资金及县本级统筹解决。

      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抓紧组织施工,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同时注销惠发改审〔2025〕31号文件。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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