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5-00047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5〕48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6
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
你管委会报来《关于变更泉惠石化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函》(泉惠石化管函〔2025〕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泉惠石化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将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我局于2020年12月24日批复泉惠石化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020-350521-76-01-095568)可行性研究报告(惠发改审〔2020〕130号),项目业主为惠安兴港石化基地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补助及惠安兴港石化基地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因建设需要,经研究,同意将项目资金来源变更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补助、政府出资30%及惠安兴港石化基地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本项目其他事项按原批复执行。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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