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5-00048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5〕49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6
惠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管委会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惠安县冷链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园区对入园企业的承载力,加大园区的扩展,改善园区环境,完善惠安县冷链物流产业园区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促进该区域的商贸物流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惠安县冷链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505-350521-04-01-469204)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安县冷链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业主:惠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化建设冷链生产厂房面积45254.22㎡,冷链物流仓库75331.45㎡、物流综合服务配套用房10200.00㎡,并配套建设园区给排水、电力、燃气等市政综合管线3538m、园区配套道路7553m,物流车辆停车场500个、园区配套停车位700个、物业车辆及园区配套充电桩600桩,打造一个集从冷链产品加工、贸易及物流配送、冷链仓储、品牌推广、产品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冷链物流产业园。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1455.6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申请上级财政补贴、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县财政出资和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
五、建设工期:36个月。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建省博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相关要求:
1.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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