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12 08:31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惠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hu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中山北路55号,邮编:362100,电话:87382181,电子邮箱huiandpb@163.com)。

    一、概 述

    2017年,按照《条例》规定和全县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我局立足发展改革工作职能,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发展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具体组织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安排专人承办,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二)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对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我局认真梳理、界定政府信息,继续开展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完善工作,并进一步更新、完善了《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制定了《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时限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监督投诉制度、投诉反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9项制度,从公开内容、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规定,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清晰明了。三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各股室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并由股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复审后,提交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进行复核,再面向社会公布。审查工作应在信息制作产生或获得之日起15日内完成。

    (三)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加大降费政策公开力度。转发《关于转发福建省物价局 财政厅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转发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等2份文件。

    2.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布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70个和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清单500项。

    3.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主动转发推送上级关于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共5条,协助物价检查所开展涉企收费和房地产价格检查4次40人次,未发现违法规行为,落实各项涉企收费政策。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根据省市项目攻坚活动部署及《惠安县2017年项目攻坚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惠委办〔2017〕25号)文件要求,每月通过县委、县政府办公楼下的移动展板、县发改局办公楼前的LED显示屏公示重点项目进度、成效及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5.加大对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将涉企行政处罚数据信息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进行公开;今年来,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2起,及时将查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6.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参与推行“河长制”工作初步验收工作,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共巡查崇武、螺城、螺阳三个乡镇,每个乡镇完成档案资料检查和20%以上河流现场检查工作,推动“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

    7.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今年来,完成招标项目(标段)总数:215个,标底总价:202319.80万元,中标总价:181098.41万元,节约投资:21221.39万元,造价降低率:10.49%;其中公开招标项目(标段)总数:131个,标底总价:155337.98万元,中标总价:142135.24万元,节约投资:13202.74万元,造价降低率:8.51%;邀请招标项目(标段)总数:34个,标底总价:46981.82万元,中标总价:38963.17万元,节约投资:8018.65万元,造价降低率:17.07%;完成16宗土地招拍挂,拍卖成交价185020万元。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等相关信息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61.131.58.48)等平台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包括29条全文电子化信息。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类信息27条,占93%;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条,占7%。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转发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通知、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文件的贯彻意见等。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信息方面,公开了《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关于调整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小组的通知》、《转发关于泉州市2017年春季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公布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的通知》等内容。

    2.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方面,公开了《关于转发〈泉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转发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民政局贯彻落实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的通知》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huian.gov.cn)向社会公开。

    2.政务公开栏:设置在局机关内。

    3.公共查阅点: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材料上报县公开办,由县公开办统一存放在县档案局,可到县档案局查询。

    4.借助媒体,加强对外宣传。本着“团结鼓劲、稳定发展、树立形象”的原则,重点围绕全县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及时向泉州电视台、《惠安乡讯》、惠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图片、音像资料等新闻线索。配合全县新闻媒体开展了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和功能区建设、服务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专题宣传,社会反响较好。

    5.完善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制度。按规定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汇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接到行政复议和诉讼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拓展,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内容不多。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协调,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合理分类,利用电子政务平台,通过电子信息手段,强化公开信息的监管等有效方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9

    31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9

    31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它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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