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08 08:24

    惠安县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县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211起至 20121231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和惠安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 ha.fjqz110.gov.cn)获取。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惠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5-87390130,电子邮箱:87390130@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主要情况是: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并派员加强县政府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并根据警务机构改革后领导班子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强化公开办的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确保规范运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台帐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汇总、归类、分析、备查等基础性工作,我局公开办对以我局名义出台的“惠公综”、“惠公文”等文件按编号、制作时间、制作单位、制作人、签发人、公开属性等要素进行建册登记,目前已分别建立了2012年度“惠公综”等文件的政府信息台账。二是梳理各类政府信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等规定,对我局形成的文件逐一审核把关,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予以分类。并对各部门拟公开的信息按照部门审核、保密把关、局领导审批和宣传部门统一发布的程序,实行层层审核把关。一年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失泄密事件。三是规范各个报送流程。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及进统计和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要求,及时、规范登录进行填报。

       (三)创新思路,拓宽渠道。为保障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公安工作满意度,我局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建设惠安公安公众服务网站,充分发挥公众服务网站和“惠安公安”微博的良好平台作用,主动发布警情、破案情况等警务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得到党政领导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关注、支持,进一步扩大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外,我局还通过各级媒体及时公开社会治安情况及案件侦破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 20121231,我局在惠安公安公众服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服务对象可直接通过“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www.huian.gov.cn)和惠安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 ha.fjqz110.gov.cn)获取;二是及时报送县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接到服务对象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接到服务对象咨询相关的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在制作公文时不能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导致公开度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2013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时效性和拓宽渠道为重点,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工作措施是:一是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全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四是进一步完善惠安公安公众服务网站,方便、服务群众查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惠安县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

    附件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网上申请数

    0

     

            3.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免金额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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