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惠安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惠安县公安局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获取。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惠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390130,电子邮箱:87390130@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和《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统一研究部署,狠抓贯彻落实,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障必要的专项经费和办公条件。为统筹推动工作开展,我局由局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运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紧贴公众需求,深化警务公开。以服务保障民生、回应社会关切为重点,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和各个阶段的公安中心工作,灵活采取多种载体和形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今年以来,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惠安公安微博和惠安政法微信号、各类媒体等途径公开各类警务信息400多条。其中,围绕群众关心的防范通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管理、禁毒、消除火灾隐患等热点问题,先后举办新型网络诈骗防范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宣传、“禁毒”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打击非法传销宣传等专题活动20多场;发布各类治安警情、警方提示、安全防范知识近100条。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公共服务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事件处置情况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惠安公安公众服务网站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17条;组织召开打击“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和“3.25”“3.29”凶杀案新闻发布会2场;通过“惠安公安”微信平台、惠安公安公众服务网平台公告抱养入户信息人次49人次;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注重做好依申请信息的受理和答复,坚持做到申请必回复、程序必合法、答复必严谨、依据必充分。今年来,我局共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14起。
三、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我局在严格执行《条例》《办法》规定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明确局机关拟制的定为公开的局文件以及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实行文件制作、办文审核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同步进行,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批后,在文件印发和信息产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局政务公开办,由局政务公开办统一对外发布,保障我局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公开。今年发布文件公开10份。同时,我局积极丰富渠道主动公开各类警务信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主动向群众公开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重要警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400余条(含量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微博、公众号等),其中通过惠安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本局制定的文件、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治安警情及重大案情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形式: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服务对象可直接通过“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获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7年受理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14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7年共答复申请依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6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5条,不予公开答复数3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上访人员对被公安机关处罚、拘留等处理不服,要求公开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5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网上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年度,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要加强学习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涵丰富,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以及“高效警务”建设等诸多方面息息相关。我局将进一步明确责任事项、责任领导、责任人,主动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工作手册、操作流程等,积极落实相关工作措施,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服务于民。二要完善健全制度。结合公开工作实践,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要丰富公开载体。克服“上面出题、下面答题”被动局面,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特别是结合“互联网+公安服务”新形势,做强“微警务”,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等的信息公开。
附件:惠安县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
惠安县公安局
2017年1月18日
附件: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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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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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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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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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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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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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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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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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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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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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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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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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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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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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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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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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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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
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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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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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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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4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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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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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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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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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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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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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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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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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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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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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5
|
5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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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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