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4 10:27

    惠安县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号)及惠安县政府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总结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编制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惠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390130,电子邮箱:87390130@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惠政发[2018]134号)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坚持公开制度常态化。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真正把公安执法和管理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回应百姓疑问及呼声,展示公安机关公开、公正、自信、务实的法治形象。今年以来,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惠安公安微信号等途径发布案件公告、入户公告等各类警务信息200多条,发布规范性文件、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等政府信息公开33件,发布各类治安警情、警方提示、安全防范知识100多条。二是持续强化财政经费公开。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情况公开。今年以来,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12条,发布招投标公告6份。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做优做强惠安公安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不断优化界面、强化功能,及时发布户籍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回应重大事件疑问等信息。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明确依申请公开每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公众的申请和咨询得到及时答复。四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围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深化公安改革,全面公开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通过全面梳理和调整优化,我局共保留权责事项386项(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15项、行政处罚178项、行政强制30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监督检查33项、其他行政权力27项、公共服务37项,其他权责事项42项),有效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基本杜绝部门审批互为前置现象。五是扎实开展监督考核。将各基层单位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通过落实专项检查、日常督促和定期通报等措施,加大指导协调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33份,其中通过惠安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信息主要类别: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占9%;业务类信息5条,占15%;人事任务奖励类信息8条,占24%;财政资金类信息12条,占36%;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类信息5条,占15%;

    (三)信息公开形式: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惠安公安”微信公众号、惠安县公安局新闻发布会。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惠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0多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全年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其中网络受理1件,信函受理3件,均按期答复,答复率100%。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4件;待答复件数:0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4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诉讼1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比较薄弱,造成部分政府信息该公开而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法律法规文件及解读栏目更新信息比较少,政策解读仍然不够到位;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加强对业务部门的指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结合“互联网+公安服务”新形势,做强“微警务”,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等的信息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3

    27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

    2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网上申请数

    1

     

            3.信函申请数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行政复议数

    0

    5

    行政诉讼数

    1

    6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惠安县公安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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