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401-01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惠供联〔2025〕5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供销社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1
惠供联﹝2025﹞5号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
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基层社、公司(中心),各集体商业总店:
节日将至,烟花爆竹即将进入销售、燃放旺季,各单位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确保节日期间销售和燃放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责任落实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层层压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落细烟花爆竹仓储、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安全工作,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检查,加强源头管理
要深入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零售网点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制度,防止流向禁燃区域,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应急避险和处置能力。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宣传活动,在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及周边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周边试放烟花爆竹等不安全行为。充分利用网点宣传栏、LED屏幕及网站、微信群等媒体宣传烟花爆竹安全购买、燃放知识、禁燃通告及相关事故案例,增强群众公共安全意识。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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