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401-01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惠供联〔2025〕1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供销社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1
惠供联﹝2025﹞10号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
开展农资储备及供应服务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基层供销社:
为切实做好农资保供稳价,抓好春耕农资供应服务工作,决定开展春耕农资储备及供应服务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2月10日至3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一)2024-2025年度化肥冬储工作完成情况;
(二)农资质量管理台账、价格情况;
(三)春耕农资供应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应急保障措施;
(四)庄稼医院、农资经营服务网点、代销点建设情况;
(五)“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开展情况;
(六)硝酸铵复混肥监管工作情况;
(七)农资经营企业诚信经营情况;
(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各单位应及时对所有农资经营服务网点、代销点逐一开展自查,并于3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附农资经营服务网点、代销点内外照片)报县社贸易发展股(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ha87395562@163.com)。
(二)市社、县社检查。县社将在2月中旬起配合市社开展实地检查调研,请各单位做好检查调研准备。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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