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供销社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惠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惠政办〔2011〕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社实际,编制本年度信息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4条,比去年较之增加,其中机构职能建设1条,政策性规范3条,为民办实事及三农信息4条,社会保障、医疗方面2条,抢险救灾物资1条,重点项目建设1条,计划规划2条。所公开政府信息可在惠安县政府门户网上或者惠安县政府专设的公共查阅点(档案馆)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程序、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由申请人申请,领导批准后公开,涉及重大事项的,按规定程序申请公开。2010年我社无接收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收费情况。2010年度我社无发生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公开信息无发生任何收费。
四、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特别是服务“三农”这一类内容。二是人员、技术缺乏,不能建立本社的网站,增加公开渠道。(二)努力方向。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加强组织学习《条例》,充分认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原则和基本内容,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二是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建设。健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
五、年度政府公开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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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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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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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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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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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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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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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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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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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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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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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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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档案部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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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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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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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纸质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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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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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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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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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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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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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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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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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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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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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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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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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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