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众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惠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建设南路198号供销大厦;邮编:362100;电话:0595-87382041;传真:0595-87391020)。 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供销社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的新要求,以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进一步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和内容,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政府服务体系,为建设全新供销合作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修订了规章制度,拓展了公开内容;三是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严密审查公开程序,确保公开保密两不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7年12月,主动公开信息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社信息主动公开主要类别为规范性文件、文明创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工作进度、重大项目建设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社通过县供销社门户网站、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社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目前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社会知晓率还不够高。
2、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
3、公开类别、内容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以社会公众、企业、农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2、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明确到人,进一步强化责任,确保有关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健全
3、努力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4、认真梳理,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
5、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尤其是基层群众、农产品经纪人、专业合作社农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年度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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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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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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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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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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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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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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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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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分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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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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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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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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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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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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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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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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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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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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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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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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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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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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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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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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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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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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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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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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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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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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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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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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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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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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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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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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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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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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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O一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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