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6:47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3年惠安县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相关情况编制而成。年报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全文在惠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如有疑问,可与惠安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阳镇禹州城市广场广电大厦12层;邮编362100;联系电话:0595-8738204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提升供销系统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促进供销系统健康发展。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1.信息发布:全年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9条,内容涵盖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财政资金信息等,有效提升了供销系统工作的透明度。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细致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内容详细、准确,增强了公众对财政资金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社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表明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主动性和透明度得到了公众的认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内容审核、实效性审核和保密性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录入发布和页面检查机制,保障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虽然我社无独立网站,但充分利用惠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和惠安供销社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重点工作情况和惠农政策宣传落实信息,有效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五)制度建设

       1.完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2.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规范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流程,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3.强化信息保密审查: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了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发生泄密问题。

       4.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惠安县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提高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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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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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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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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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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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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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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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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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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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等。针对这些问题,我社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强信息审核和发布流程的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探索建立更多元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如利用社交媒体、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社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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