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9日)
惠安县供销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供销社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惠安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是惠安县供销社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对外说明和服务承诺,通过《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了解本社信息公开业务介绍、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和公布的具体方法、如何提出申请、处理申请的流程以及答复方式等。《指南》将根据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网址http://www.huian.gov.cn。
惠安县供销社办公室具体承担全社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社信息公开工作。社机关信息公开由社办公室负责,机关各股室的信息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规范性文件;
3.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4.党和国家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及服务“三农”有关方面的方针、政策;
5.医疗、扶贫、社会保障、为民办实事情况;
6.财政收结支、预结算、“新网工程”等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应主动公开的其它信息。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
信息 分类 |
内容 分类 |
发布 日期 |
发布 机构 |
成文 日期 |
生效 时间 |
废止 时间 |
名称 |
信息来源 |
文号 |
关键词 |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单位代码、信息生成年月份、流水号组成,各部分号码用“-”相连,总长度为18位字符。
2.信息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内容分类。根据不同主题和体裁进行选择。
4.发布日期。发布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录入的时间。
5.发布机构。发布机构指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单位的名称。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
6.成文日期。成文日期指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7.生效时间。生效时间指信息生效的时间。
8.废止时间。废止时间指信息废止的时间。
9.名称。名称指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标题。如有主副标题的,只填主标题。
10.信息来源。信息获取的渠道。
11.文号。文号指政府公开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文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12.关键词。关键词指反映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主题、概要和特点的词语。
(三)公开形式
1.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自行获取。
2.可以到惠安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共查阅中心查阅,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中山北街50号。
3.可以到本机关政务公开栏查阅。
4.可以通过通报、简报、报纸等媒体查阅。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信息如需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后方可公开的,自获得批准、认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登录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惠安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共查阅中心获得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惠安县档案局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中山街50号,联系电话:0595-87383404;在本机关政务公开栏获得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也可以通过通报、简报、报纸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3.本机关同时在惠安县供销社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惠安县供销社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禹州广电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595-87382041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
县供销社的书面申请受理机构为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7382041
传真号码:0595-87391020
电子邮箱:249100664@QQ.com
通信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禹州广电大厦12层
邮政编码:362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夏令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冬令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表格的获取
根据《条例》规定,依申请公开需要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http://www.huian.gov.cn/zwgk/zfxxgkzl/ysqgk/index_8020.htm
2.可以到本机关申领,《申请表》复印有效。
(三)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惠安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huian.gov.cn/zwgk/zfxxgkzl/ysqgk/
2. 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答复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原因,将书面告知延期原因和延期答复时限,延期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收取费用,但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力,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中的规定,收取一定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本级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惠安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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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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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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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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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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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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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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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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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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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它组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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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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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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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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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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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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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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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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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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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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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信息涉及单位 |
(选择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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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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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普通邮寄 □ 特快专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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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请况 (受理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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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惠安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说明
1、证件指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提出的,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2、填写项目必须完整、详细、准确、真实。
3、所需信息内容的描述请尽可能包括信息的标题、内容概述、文号、发布日期等。
4、本申请表复制有效。
(此页印制在《申请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