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3-0100-2024-00007
- 发布机构: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1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反映有关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小芸
联系电话:87372382
附件:2023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奖励专项资金兑现名单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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