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3-0100-2025-00004
- 发布机构: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4
关于内设加油站点报备工作核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11-04 09:08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内设加油站点报备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工信商〔2022〕105号)报备工作要求,县工信商务局联合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东桥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惠安县新美港建材有限公司报备工作进行核实检查。经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予以通过,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2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张晓
联系电话:0595-87391615
通信地址:惠安县城建集团大楼9楼914
2025年1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521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