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12月28日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95-87382141,传真:87391367。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县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总体要求,全面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是细化方案。制定《惠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惠经信〔2018〕121 号),明确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确保任务到股室、责任到个人。
三是完善机制。对涉及政务公开,由股室初审、分管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等程序,确认该公开的政务公开,做到内容充实、时间及时、审核严格,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是抓好落实。对照该年度目标任务,逐一落实到位。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制定了《关于促进全县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惠政文〔2018〕142号)等惠企政策,有力扶持企业发展;发布《关于转发2017年度市重点技术改造投产项目及开展2018年 泉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惠经信〔2018〕75号)、《关于申报2018年 市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通知》(惠经信〔2018〕76号)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推动智能制造;发布《惠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 2018年市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惠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泉州市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惠经信〔2018〕29号)等,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推进我县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信息、政策法规、政府决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务管理、民生事项、办事指南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8年采取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经济和信息化栏目、惠安县经信局政务公开栏、惠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等几种形式。此外,还通过政府公报、电视、报刊、广播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各类可以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没有企业和自然人向我局申请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仍需增强;二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尽可能丰富信息内容,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以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惠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惠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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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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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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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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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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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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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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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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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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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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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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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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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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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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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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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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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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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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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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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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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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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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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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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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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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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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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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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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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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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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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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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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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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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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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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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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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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