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贯彻实施《条例》,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参照《惠安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了《惠安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单位《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查阅,或登录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是全局政务信息公开牵头科室,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在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广播电视大楼16楼,办公时间为法定上班时间(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冬令时:8:00-12:00,14:30-17:30),联系电话是0595-87336268,传真号0595-87338900,电子邮箱wouldsay@163.com。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
2.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编排体系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信息编排体系主要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成文日期、文号等内容。
说明:
1.索引号: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年度信息流水号组成。
2.信息名称:政府信息的标题。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
4.生成日期: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5.文号:政府信息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到惠安县交通局办公室查阅两种。
1.线上公开渠道:
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
2.线下公开渠道:
办公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广播电视大楼16楼
联系电话:87336268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95-87336268
传真电话:0595-87338900
电子邮箱:wouldsay@163.com
根据实际情况,本单位还将选择以下形式公开:1.通过电子显示屏、挂墙公开栏架等方式公开;2.通过电话热线咨询等渠道公开;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4.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四)公开内容
1.机构概况
(1)县交通运输局简介;(2)领导信息;(3)职能职责;(4)内部机构;(5)局属单位。
2.政策法规
(1)法律法规、政策;(2)相关规范。
3.办事大厅
(1)办事指南;(2)表格下载。
4.技术标准
(五)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尽快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了解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广播电视大楼16楼
联系电话:0595-87336268
传真电话:0595-87338900
邮政编码:362100
电子邮箱:wouldsay@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内容要求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请填写《惠安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提出申请
1.申请人可登录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申请网址:
http://www.huian.gov.cn/zwgk/zfxxgkzl/ysqgk/index_8020.htm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规范性文件以外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四)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对申请人申请获取的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单位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3.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收取费用,但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力,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中的规定,收取一定费用。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交通运输局投诉。
监督电话:0595-87336268
电子邮箱:wouldsay@163.com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广播电视大楼16楼
邮政编码:3621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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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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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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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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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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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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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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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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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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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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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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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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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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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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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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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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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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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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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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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信 息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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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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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为便于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完整、详细、准确填写有关项目,并保证您
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2.公民证件指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3.本申请表复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