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25 00:00
    附件: 惠安县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惠安县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惠安县民政局

    2011125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报告通过公布,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中山北路55号惠安县民政局,邮编:362100

    一、 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我局涉及的需公开的财政性资金主要是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股有关救灾救济扶贫和抚恤类资金。救济救灾类公开的资金主要有: 2010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首期补助款,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二期补助款,2010年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市级补助资金,

    2010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三期补助款及装修补助等。优抚安置类公开的资金主要有:2010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专项经费,2010年第二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专项经费等。

    (二)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我局有关行政审批的工作主要由审核审批股负责,工作地点在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核审批窗口。审核审批的公开内容主要是审核审批的办事流程、办事地点、办事人员、办事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公开地点为惠安县民政局公示栏及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核审批窗口。办理结束后通过政府网公开相关文件。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情况。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防范能力,既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又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促进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与基本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执行能力,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我局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了信息网络知识和进行了保密教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量

    截止20101231日,惠安县民政局2010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信息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政许可类信息25条,占35.71%;扶贫、民生保障类信息3,4%;社会公益事业类信息2条,占2.86%;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类信息18,25.71%;行政执法类信息5,7.14%;其他应公开信息17,24.28%

    (三)公开信息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方面:主要公开了同意筹建泉州德诚医院、筹备成立惠安县开闽三王文史研究会、惠安县慈善总会、惠安县惠东冬泳俱乐部、惠安县橡树幼儿园、山霞镇吉乐堡幼儿园、惠安县王向荣石雕艺艺术研究所的批复等信息。

    2、扶贫和民生保障方面:主要公开了《惠安县民政局关于制定城乡计生困难户优惠倾斜政策的意见》、《关于做好2011年度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惠安县民政局关于制定城乡计生困难户优惠倾科政策的意见》等信息。

    3、社会公益事业方面:主要公开了《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全县公益性骨灰堂年检、抽查工作的通知》等信息。

    5、优抚、救济款使用方面:主要公开了《关于下达2010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惠安县民政局关于2010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首期补助款拨付的通知》、《惠安县民政局关于2010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二期补助款拨付的通知》等信息。

    6、行风建设方面:主要公开了《惠安县民政局“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10年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二作风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信息。

    (四)公开形式

    在“惠安政府网”上公开,并向县档案局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所提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惠安县民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惠安县民政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惠安县民政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归类缺乏指导,存在信息分类不准的现象;二是由于我局人员缺编较多,办公室人手紧张,政府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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