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8 09:27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惠安县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595-87380119,传真: 0595-87385112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落实省、市、县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总体要求,全面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

    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完善机制

    对涉及政务公开,由股室初审、分管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等程序,确认该公开的政务公开,做到内容充实、时间及时、审核严格,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抓好落实

    对照该年度目标任务,逐一落实到位。主要公开了《惠安县民政局关于同意登记惠安县大榕树幼儿园的批复》和《涉企收费清单公示》等信息,进一步规范行业商会负责人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10

    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仍需增强;二是对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认识不够清晰,存在模糊现象;三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水平;三是认真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尽可能丰富信息内容,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以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惠安县民政局

    202117

     

     

     

     

     

     

     

     

     

     

     

     

     

     

     

     

     

     

     

     

     

     

     

     

     

     

     

     

     

     

     

     

    惠安县民政局                           202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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