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9 14:4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惠安县民政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595-87380119,传真:0595-873851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40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类26条,其他类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立动态管理和定期调整机制,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上加强我局的政务事项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加强网站栏目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及质量,丰富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依托县政府网站与档案馆进行公开,确保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仍需增强;二是对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认识不够清晰,存在模糊现象;三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水平;三是认真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尽可能丰富信息内容,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以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惠安县民政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惠安县民政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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