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惠安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50号,邮编:362100,电话:0595-87382195)。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站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站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全局干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等相关条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公众有序参与。
(二)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深化简政放权,建立“三张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一是规范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行政审批、前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工作,对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或下放。不存在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二是做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压缩办事时限,简化办事流程,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提速提效,开展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工作。取消无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和设区市级及以上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的申报材料,取消与审批服务事项无关、脱离实际、显失合理的申报材料。三是“三张清单”事项经行政审批改革组汇总报县政府审批后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纳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是认真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细化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二是根据我局实际,在政府门户网上及时对外公开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表。
3.强化涉农补贴资金公示
我局高度重视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全方位的宣传并落实国家的惠农政策,截止目前,我局对各类涉农补贴项目进行公开公示,将涉农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数量、项目安排、监督举报电话等情况在政府网站和机关公示栏同步发出公告,通过对惠农项目补助对象和数量的公示,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知晓度、透明度和公信度,实现阳光操作。
(三)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制定2019年度政务公开方案,根据我局职能,制定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每月按时报送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经局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后,必要时需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对外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57 |
减少662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 |
增长16 |
0 |
行政强制 |
2 |
增长7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383.3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无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无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无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无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无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无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无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无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无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无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无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无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无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无 |
|
|
|
|
|
|
|
2.重复申请 |
无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无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无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无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无 |
|
|
|
|
|
|
||
(七)总计 |
无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
|
|
|
无 |
|
|
|
|
无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
2.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根据社会关注热点内容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