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人社函〔2018〕37号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函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现将本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给你们,请审核。
附件: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7日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2018年以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回顾。工作报告共分六部分:一是概述;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四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是附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请联系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中山北路50号),邮编:362100,电话:0595-87382110。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进作风和提高行政效能、完善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加强制度建设。2018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措施,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批权限等,制定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并在惠安政府网设置政务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信息公开等栏目,全面公布部门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行政许可信息公示等内容,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公开程序。严格遵守《条例》、《保密法》,遵循“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的收集、填报、审核、发布、移交、登记、统计等工作程序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重点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政府信息泄密事件。
(三)增强公开实效。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涉及人社重大公共政策、服务类信息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和促进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人事人才等方面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实效性。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内容、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结果和时限、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等及时、全面向服务对象公开。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2018年共受理4453件,办结4453件,办结率100%,均通过提供办事指南、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短信提醒等方式向服务对象公开。
(四)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积极创新和丰富公开载体,切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加公开数量,使政府各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通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公共通道设立公示板,在经办机构分发业务手册,在惠安人才网发布公开事项等形式公开,通过电视台、报社、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业务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根据《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本局信息公开办负责对由本局机关制定、保存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公开事项,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容实行分类,在公开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职称评审类信息23条,就业、人才、社保类信息9条,培训通知3条,其他工作信息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本局根据不同的内容、性质和要求,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予以公开。一是充分利用县政府及本局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公告板等公开本部门信息。二是以惠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作为对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具体内容。三是依托县政府和本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及日常工作的动态信息。设置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等栏目,提供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表格下载,使惠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确实保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政府内部信息及正在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各股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长效机制。不定时对各股室、下属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进行公开。一是深化审批项目公开内容。二是推进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的公开。三是要把定期公开、阶段性公开和临时结合起来,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上级政策有变化时,要及时公开变更的内容,确保公开的效果。
六、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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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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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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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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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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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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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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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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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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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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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府公报公开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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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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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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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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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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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传真申请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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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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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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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函申请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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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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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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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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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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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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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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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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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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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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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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