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3 17:50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数据撰写。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以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年度报告子栏目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中山北路50号县政府大院内,邮编:362100,电话:0595-87382110,电子邮箱:awei545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11日至123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6条以及年度财政预决算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8此外,通过微信广告推送、短信群发、发放宣传小册、在惠安电视台设置“人社在线”专栏等各类载体,加强人社政策解读和回应,保障公众在人社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我县人社系统的政务公开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布权责清单,打造便民快捷服务。开展“双随机”检查,各类检查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公示,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1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0

    3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媒介等传统媒介、新媒体公开信息比较少。

    2.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规定时限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并及时报送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

    2.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在惠安电视台开设“人社在线”专栏,拓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渠道,主动公布人社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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