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2023年06月07日)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ui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是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uian.gov.cn/)上公布。

    (二)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包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信息的标识符。

    2. 组配分类: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发布机构: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5.来源:发布信息的单位或信息转载来源网站。

    6.文号: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8.发布日期: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9.浏览次数: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三)公开形式

    1. 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uian.gov.cn/)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栏目上公开。

    2. 在惠安县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区政府信息提供。

    3.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官方微信“惠安人社局”政务新媒体: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录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本机关同时在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惠安县档案馆地址:泉州市惠安县中山北街50号

    联系电话:0595-87394719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1、书面申请(包括信函、传真、电报):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传真号码:0595—87382110

    咨询电话:0595—87382110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乐园街城保巷8号3楼

    电子邮箱:haxrsj2110@163.com

    邮政编码:362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3:00-6:00(夏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可查阅政府信息的场所如下:

    惠安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

    联系电话:0595-87390967

    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八二三东街港惠大厦三楼海峡人才市场内

    联系电话:0595-87383329

    惠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南阳路洋中巷2号

    联系电话:0595-87394507

    2、当面申请及咨询:

    如需当面申请公开信息或者咨询相关申请事项,请递交书面申请或咨询。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乐园街城保巷8号3楼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传真号码:0595—87382110

    咨询电话:0595—873821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国家《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申请政府信息,应当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并填写规定格式的申请表: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入口http://www.huian.gov.cn/zwgk/zfxxgkzl/ysqgk/直接进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将通过系统平台答复申请人。

    2.信函(邮寄)申请

    申请人可从“惠安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下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当面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1.形式审查

    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6.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按照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本级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电话0595- 8736079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居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真

      

    电子邮箱

      

    法人/其他

    组织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

    代码

      

    联系人

    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

    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是否申请

    费用减免

    □申请(请随表格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处理情况

    (受理机构填写)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 证件指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提出的,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2. 填写项目必须完整、详细、准确、真实。

    3.所需信息内容的描述请尽可能包括信息的标题、内容概述、文号、发布日期等。

    4. 信息的提供可能需要收取必要的信息复制费用、邮寄费用等。

    5. 本申请表复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