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703-01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惠市监〔2024〕9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1
各监管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惠安县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惠安县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根据《2024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现就全县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夯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动态调整“一单两库”,着力整合抽查任务实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深入推进“双随机+信用”监管,落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精准性;全年全县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抽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
二、抽查任务安排
根据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在完成省、市统一任务的基础上,根据我县重点领域、多发风险等情况,并统筹安排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县局统一制定了《2024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以全县2023年底企业期末实有数(含未年报)为基数,以不低于3%的抽取比例确定今年企业抽查数的下限。
三、工作分工
县局市场股负责制定辖区内年度抽查计划,跟踪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并协调、督促相关业务股室和相关执法人员按时完成各项抽查任务;县局各相关业务股室应针对监管对象涉及的不同抽查事项类型、企业信用等级、监管风险指数等情况,细化相应业务范围内的抽查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组织或指导相关执法人员完成相应抽查计划。根据不同业务板块的工作要求,县局相关业务股室可以根据抽查计划自行制定抽查方案,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
四、任务实施
(一)抽查内容。全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在抽查权限范围内,相关业务股室要细化制定抽查方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尽可能合并组织实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抽查方案应明确检查对象、参与部门、检查事项、抽查比例、完成时间等内容。抽查方案可命名为“地区+年度+抽查事项+抽查方案”。
(二)落实信用风险分类。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
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分级的ABCD四类企业要细化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除专业领域外,各个抽查任务都要融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抽查比例。
(三)工作平台。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方案的制定、检查对象的抽取、检查结果的录入均统一在“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新OA)上的“双随机抽查系统”上进行,进一步规范任务实施,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
(四)时间安排。县局在省、市年度抽查计划基础上,制定了年度抽查计划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县局相关股室、各监管所、直属单位应根据省、市、县抽查计划安排,按时限要求完成各个抽查任务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按照计划完成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常态化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推进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的重要抓手,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部门内部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制定与实施,以切实工作成效助力我县营商环境建设。通过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组织和实施,将抽查工作融入各业务监管工作中,实现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开展。
(二)强化检查规范,提升执法严谨性。要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要规范开展实地检查,坚持“能联尽联”原则,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任务进行整合,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做好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做到认真录入、严格审核、按时公示;对发现有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要落实县局制定的“包容审慎监管优化信用修复十条措施”要求,进行事前提醒、审慎列异,并加强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及时纠错,尽快修复信用。
(三)强化沟通指导,提升监管实效性。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重点抓好“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的应用、抽查检查工作指引、检查结果后续处理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抽查检查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要加强纵向横向业务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反馈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附件:2024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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