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703-01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惠市监〔2024〕4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惠安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6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部署,推动知识产权高效转化运用,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构筑引领创新的知识产权新生态,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鼓励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规定的通知》(惠政规〔2023〕5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度惠安县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惠安县区域内符合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具体要求以2023年度惠安县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1.本次申报方式为线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 30日至10月30日。符合申报条款的企事业单位自行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惠安(https://bmhqpt.qzdsj.
net/policyPc/#/policyList)进行注册,在有效收件时间段及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初审阶段需补件的企事业单位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进行补件,逾期申请或者逾期未能补全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企事业单位线上申报材料应按照申报要求分门别类依次上传,上传材料原则上均需原件扫描件,如无法提供,上传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对盖章的非原件材料等同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项目审核过程中如申报材料有异议,申报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惠安”申报操作过程如有问题,企事业单位可通过平台网址咨询服务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968856)。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审核程序。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线上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场监管局对照相应政策条款和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严格、及时开展初审工作,所在地的镇市场监管所对申请项目开展实地现场核查,县公安局对涉黑涉恶行为、县法院对失信问题进行联审,县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需要现场评审的项目审核。申报单位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应当协助、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公示。对拟奖补的非涉密项目,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an.gov.cn/)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资金下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经县市场监管局研究通过后,会同县财政局下达资金。县市场监管局及时按要求程序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黑涉恶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申报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奖励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资金,五年内不得申请政策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申报单位在扶持资金文件下达日前,专利证书法律状态失效的,或专利权所属区域不在惠安县,或申报单位存在经营异常、欠税偷税漏税等不适宜奖励(补助)行为的,将不予奖励(补助)。
(三)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符合各级扶持政策的,按就高原则进行奖励(补助);同一项专利同一年度获得多个奖项,按就高不叠加原则,不可同时享受,往年已经取得低等级奖励,级别提升的,按差额进行补足奖励。
五、咨询电话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87333028
螺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7583301
螺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7583305
黄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7287315
紫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7299315
崇武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7681245
山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7601513
涂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7238910
东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7881518
东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7583315
净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7801244
小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7583319
辋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7260032
附件: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惠安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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