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2023年03月09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惠安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网址:www.huian.gov.cn。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息公开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规范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民生相关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惠安县人民(网址:http://www.huian.gov.cn/Depart/OpenInfo.aspx?d=155)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查阅。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称

    信息来源

    文号

    关键词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单位代码、信息生成年月份、流水号组成,各部分号码用“-”相连,总长度为18位字符。

      2.信息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内容分类。根据不同主题和体裁进行选择。主题18类: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妇女儿童工作;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劳动、人事、监察;其他。体裁15类:命令,决定,公报,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其他。

      4.发布日期。发布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录入的时间。

      5.发布机构。发布机构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

      6.成文日期。成文日期指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7.生效时间。生效时间指信息生效的时间。

      8.废止时间。废止时间指信息废止的时间。

      9.名称。名称指每条政府信息公开的标题。如有主副标题的,只填主标题。

      10.信息来源。信息获取的渠道。

      11.文号。文号指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文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12.关键词。关键词指反映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主题、概要和特点的词语。

      (三)公开形式

      1.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自行获取,查阅地址为http://www.huian.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 

      2.在惠安县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通过惠安县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以及有线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 登入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 在惠安县档案馆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中心获得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办公地址:惠安县西苑南路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05室。 

      咨询电话:0595-87390098 

      传真号码:0595-873130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通过惠安县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以及有线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1.书面申请(包括当面申请、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87390098 

      传真号码:0595-87313066 

      电子邮箱:haxscjgj@126.com 

      地址:惠安县西苑南路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05室 

      邮政编码:362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自行查阅:县档案馆 

      如需自行检索查阅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请到县档案馆查阅中心查阅检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的政府信息已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移交县国家档案馆的,其查阅方式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办公地址:惠安县中山北路55号县政府大院档案馆一楼查阅中心 

      咨询电话:0595-87383404 

      传真号码:0595-8738340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惠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网址:http://www.huian.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mzj/ysqgk/。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答复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原因,将书面告知延期原因和延期答复时限,延期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费用收取  

      本机关对于大部分常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收取费用,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中的规定,收取一定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为: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西苑南路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95-87390098;传真:0595-87313066;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xscjgj@126.com。(电话、邮箱仅用于接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依申请公开”部分)。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正面)

      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