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司〔2017〕31号
关于印发惠安县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司法所,本局各科(股、室、中心、局),县公证处:
现将《惠安县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公开办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新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请本局公开办按照要求于2018年3月1日前依法公开本年度报告。
惠安县司法局
2017年12月29日
惠安县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惠安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本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29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惠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153号,邮编:362100,电话:87382432,电子邮箱:huiansifa87382432@163.com)。
一、概 述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队伍、拓宽公开渠道等各项工作。
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个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股室以及各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公开办主任,并指定一名科员负责日常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机构健全、部门配合、人员落实、工作到位的良好格局。
对于本局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之内报县公开办予以公开并把电子文本上传至县政府网站,方便群众查询。每季度初都及时向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系统上报本局上一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局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条例》、《办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进行分类。截至2017年12月29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二)公开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网站发布,如果群众不方便上网,也可以到我局办公室进行查阅,我们将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提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由于我局的职能主要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外透明度比较强,自《条例》生效以来,我局没有接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微信平台的建设比较滞后。
(二)改进措施
加大微信平台的建设,扩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
抄送:市司法局;县公开办。 |
惠安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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