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05 17:03

     

    惠安县水利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惠安县水利局办公室汇总本单位2021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以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年度报告子栏目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 城堡巷8号,邮编:362100,电话:87382698,电子邮箱:haslzhan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惠安县水利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股室,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2、认真按要求编制《惠安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惠安县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做好河长制专栏信息公开及维护工作。

    3、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1、我局历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2021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3条。

    2、在2021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

      3、2021年度,我局无政策解读,未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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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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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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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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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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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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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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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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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

    1.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每个季度的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依法进行相关的保密审查;对于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做好及时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制定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等,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性、快速、便捷。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件归档工作。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相关政府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统一编码、统一管理的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各项行政服务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4.完善监督保障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增强信息时效;对征地信息方面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对于重要信息要保证及时整理、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7.025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了解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质量要进一步提高;

     (三)政策解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解读方式上需要创新运用群众喜闻乐见、便于理解的语言、图表等,切实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水利实际,进一步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认真梳理,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强化宣传,完善信息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惠安县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惠安县水利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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