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8 16:45

    惠安县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1228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17年度惠安县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惠安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中山北路50号,邮编:362100,电话:87358735)。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 加强领导,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抓好该工作作为提高行

    政行为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工作举措。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实行专人管理,多人配合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与督促,强化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与责任意识,营造全局上下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紧迫感,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 加强教育,提高统计人员认识

    从政治思想建设入手,认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理解统筹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统计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统计公信力,更好地发挥统计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统计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规范报送流程,及时公开信息

    根据上级要求,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规范和程序,认真按时填报本单位信息公开数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表报送制度。在完成历史信息梳理及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认真遵循信息生成的20个工作日内,将统计局现行文件,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分类,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截至,20171231日,本年度统计局主动公开信息达一百四十多条。

    ()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公开工作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为保证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高效稳步顺利

    的发展,按照县政府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从制度规范入手,抓好落实,实现突破。参照县政府制定的《惠安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惠安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试行)》、《惠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拓宽公开渠道,扩展信息范围

    认真贯彻县政府文件要求,按照县政府网站考评标准,认真改版

    统计局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查阅。以政务栏、网站信息查阅中心等方式为载体,确保信息公开多元化。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扎实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统计信息公开,发布统计公告的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统计收支情况的透明度。 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局机关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在本单位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细化说明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细化“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7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29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统计动态类信息16条,占总比12.4%;统计数据类信息12条,占总比9.3%;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信息6条,占总比4.7%,其他类信息95条,占总比73.6%

    (二)公开形式

    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根据全县网站绩效评分有关要求,对统计局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升级,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受理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渠道需要拓展,与公众密切相关的统计数据信息需要进一步增加。

    2)局内信息衔接不够及时,仍存在未及时报送情况。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统计网站建设,不断提高统计信息公开范围。

    2)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研究,最大限度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统计数据信息,不断满足公众对统计数据的信息需求。

    3)进一步扩宽公开方式,加强统计网站建设,整合网站资源和服务资源,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4)加强局内信息衔接,强化责任意识,保证信息的及时报送。

    六、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附表中数据截止于20171231日。

    (二)附表

    附表

       

    计量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9

    100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29

    100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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