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9 15:03

     

     

     

     

    惠安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下载: 惠安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抓好该工作作为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工作举措。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实行专人管理,多人配合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教育,提高统计人员认识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理解统筹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统计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统计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三)规范报送流程,及时公开信息

    根据上级要求,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规范和程序,认真按时填报本单位信息公开数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表报送制度。在完成历史信息梳理及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认真遵循信息生成的20个工作日内,将统计局现行文件,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分类,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截至,20201231日,本年度统计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条。

    (四)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公开工作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为保证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高效稳步顺利的发展,按照县政府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从制度规范入手,抓好落实,实现突破。参照县政府制定的《惠安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惠安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试行)》、《惠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改进措施。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公开审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惠安县统计局

    2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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