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20-0100-2025-00015
- 备注/文号:惠文旅〔2025〕5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0
我局已收悉《关于成立惠安县潘氏文化促进会的申请书》。经审查研究,成立惠安县潘氏文化促进会的目的、宗旨明确,基本情况、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成立惠安县潘氏文化促进会。请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并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惠安文化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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