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20-01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惠文旅〔2025〕7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2
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关于惠安县潘氏文化促进会变更为惠安县潘载文化研究会的申请,请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并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惠安文化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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