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04 11:53
惠安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惠安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七个部分,即: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惠安县文体新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西苑路21号惠安县文化馆4楼),邮编:362100,电话:87382107,电子邮箱:hawt2010@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根据县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共制作政府信息11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为42条。一年来,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副局长兼任公开办主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机构健全、部门配合、人员落实、工作到位的良好格局。 (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根据《条例》及县公开办的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惠安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惠安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制度》和《惠安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基础性文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途径、依申请公开步骤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将《指南》公布在信息公开网站上,方便群众查阅。 (三)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本着边实施边完善的原则,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运转程序,对于本局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之内报县公开办予以公开并把电子文本上传至本局对外公开网站,方便群众查询。每季度初都及时向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系统上报本局上一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及类别。我局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4条。 (二)公开形式。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县政府、本局政务公开栏公示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文体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虽然在法定的时间内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网,但是更新速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尚未能建设单独的公共查阅点。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以及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认真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发布,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根据社会关注热点内容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网站服务功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从方便公众查询角度,进一步丰富网站服务功能,做好网站优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完善快速查找通道,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4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条 42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其中:1.当面申请书 条 2.网上申请书 条 3.信函申请数 条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书 条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书 条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行政复议数 件 行政诉讼数 件 惠安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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