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2 16:29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汇总本单位2020 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 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以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年度报告子栏目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西苑路21号,邮编:362100,电话:87382107,电子邮箱:hawt2010@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 年累计制作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编制索引目录的政府信息12条,向档案馆报送12条,供群众集中查阅,报送率达100%。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围绕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群众和服务对象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别是加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大型文旅活动、文旅政策信息等公众普遍关心的动态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全年通过公开平台及时对外发布各类文旅活动及工作信息,让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提前掌握一手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8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1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人员兼职,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提升水平。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

    2.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认真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发布、定期更新,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公众的重要途径,与文旅工作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 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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