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6 15:23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2022年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an.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whtyhlyj/zf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西苑路21号,邮编:362100,电话:059587382107,传真:05958738202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效率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2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48条。

    2.2022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和规范类文件信息1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4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1条,合计48条。

    3.2022年度,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

    4.2022年度,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 

    2.落实自查整改。根据县信息公开办要求,对照上级测评反馈问题清单,进行测评整改,并形成整改反馈报告,保障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学习宣传。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并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4.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县信息公开办加强网站栏目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及质量,丰富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依托县政府网站与县档案馆进行公开,确保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5.及时全面公开。截至目前,我局及时公开率为100%。同时接受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未运用动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二是重大决策预公开全面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政策解读公开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推进政策解读与原文件关联,运用图片、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对文件进行解读,增强可读性。而是在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设置重大决策预公开目录,公开本单位意见征集(决策草案、草案解读或说明、决策依据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发布、定期更新,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公众的重要途径,与文旅工作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不断缩小公开信息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公众需求的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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