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参照《惠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
1.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2.履行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文化、体育、旅游发展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4.本机关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
5.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数量、收费项目和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实施结果等;
6.单位预算、决算说明;
7.工作动态;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惠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上公布。
(二)公开渠道
1.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huian.gov.cn/
2.可以到惠安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共查阅中心查阅。
联系电话:0595-87383404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中山北街50号惠安县档案馆
3.可通过惠安文旅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
4.可本单位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或公告栏查阅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595-87382107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螺城镇世纪大道电信大厦11楼
5.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其它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我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索引号、文件编号、信息题名、责任机构、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备注。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信函(邮寄)申请受理机构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局的信函(邮寄)申请受理机构为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7382107
传真号码:0595-87382023
电子邮箱:hawt2010@126.com
通信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世纪大道电信大厦11楼
邮政编码:362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表格的获取
根据《条例》规定,依申请公开需要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点击下载
2.可以到本机关申领,《申请表》复印有效。
(三)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国家《条例》和《福建省信息公开办法》申请政府信息,应对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并填写规定格式的申请表:
⑴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⑵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它特征性描述;
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信函(邮寄)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点击下载),准确、完整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通过邮寄或信函提交给受理机构,收件人请填写“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收件人地址请填写“
2.当面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本机关提出当面申请,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网络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申请(以下简称《申请表》),受理机构将依照新《条例》相关规定与申请人确认申请之日,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的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五)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点击查看。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信息公开机构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是全局政务公开牵头股室。负责惠安县文化和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世纪大道电信大厦1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95-87382107。
传 真:0595—87382023.
互联网联系方式:hawt2010@126.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如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本级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