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21-0100-2022-00012
    • 备注/文号:惠卫综〔2022〕76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9
    关于下达2022年度乡村医生津贴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2-09-14 11:36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巩固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继续实行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8〕140号)和《惠安县卫生局、财政局关于下发继续实行乡村医生津贴补助的实施方案》(惠卫综2008〕65号)的要求,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乡村医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符合享受津贴补助条件的乡村医生考核材料上报县卫健局审核,经审核2022年度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享受乡村医生津贴补助人员有390人,每人每年补贴1200元,现下达补助资金46.74万元(款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各单位应及时把补助资金发放给乡村医生,不得挪用和截留,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对离开乡村医生队伍或不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取消其享受政府津贴补助的待遇。 

        

      附件:1.惠安县2022年享受乡村医生津贴补助资金分配表 

            2.惠安县2022年享受乡村医生津贴补助人员名单 

        

        

     

        

        

    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惠安县财政局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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