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21-0100-2023-00010
- 备注/文号:惠卫综〔2023〕58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3
各镇社事办:
现将《惠安县2023年度农村计生女孩户“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3日
(主动公开)
惠安县2023年度农村计生女孩户
“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惠安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五大工程”实施意见》(惠委〔2005〕60号)精神,制定我县2023年度农村计生女孩户“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与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计划投入56万元,帮扶16户农村计生女孩户新建、翻建房屋,每户补助3.5万元。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各镇要因地制宜,将农村计生女孩户安居工程建设与美丽乡村、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及石结构房屋改造结合起来,按照当地村建规划的统一要求科学选点,创造性地把安居工程精准帮扶有机融入本地区的城镇化建设中,实现计生帮扶与区域发展的同推进同发展。同时,严格按照可筹集资金数量控制建筑面积和投建成本,防止因建房造成新的负债而导致生活贫困。
2.经济适用,确保安全。新建、翻建的住房面积要符合宅基地的审批要求,具备基本的生活、卫生设施,要注意防水、防汛、防山体滑坡等因素,做到安全、方便、生活便利。镇村两级要跟踪督促建房户和承建单位(个人)按照建筑规范和要求做好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严把质量关,确保安全。
3.政策公开,阳光操作。各镇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客观体现受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实事求是、对象信息真实准确,坚决杜绝人情户、关系户,优先安排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计生女孩户家庭,确保帮扶对象精准到位。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受助对象条件
受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生,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绝育措施或者生育一女(含合法收养)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女户育妇年龄必须满40周岁;单亲“二女”户未落实绝育措施的,育妇年龄必须满40周岁(或男方满45周岁);
(三)目前无房、居住危房或户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2m2;
(四)建房用地不得违反“两违”规定,2023年度翻建、新建、改建均要有相关手续。
另外,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要协调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安排,已经享受补助的往年安居工程对象不得重复上报。
三、工作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调查摸底。2023年4月30日前,各镇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关爱女孩安居工程对象调查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2023年度受助对象的摸底并上报名册。
(二)集体评议。2023年5月31日前,摸底对象所在的村要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两委会集体研究并张榜公布5天以上群众无异议。经镇计生办、村建办和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初步确定拟受助名单。村委会要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如实填写惠安县计生女孩户安居工程《申请报告表》有关内容。
(三)入户审核。2023年6月30日前,县卫健局根据各镇初步确认名单进行入户复核,并在对象所在村召开村民代表会审核通过,由县卫健局最终确认受助对象,与扶持对象签订安居工程帮扶协议书,就扶持金额、建新居期限、违约责任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审批公示。2023年8月15日前,县卫健局实地复核后,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受助对象所在村和县卫健局同时公示。
(五)组织施工。2023年5月-10月,受助对象施工建设阶段。
(六)竣工验收。安居工程竣工后,县卫健局逐步组织验收。受助对象完成搬迁新居工作,有条件的镇可统一组织乔迁仪式。
四、资金拨付
(一)资金投入保障。计划投入56万元,帮扶16户农村计生女孩户新建、翻建房屋,每户补助3.5万元(县级承担2.5万、镇级配套1万)。镇、村两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或其他形式的帮扶。
(二)资金拨付要求。县卫健局根据确认并签订合同书后的户数,一次性将资金拨付到各镇指定的账户(非个人账户),资金由镇管理。受助对象新建、翻建的房屋竣工验收后,由各镇据实一次性拨付。
(三)争取社会参与。在保证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各镇和所在村要积极争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支持,充分发挥民间扶贫助弱、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发动乡亲乡贤募捐和帮工投劳活动,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尽量减少建设成本,为受助计生女孩户顺利完成安居房建设创造条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监督。农村计生女孩户安居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治敏感性高、操作难度大的工作,各镇党委、政府要切实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文件精神,把“安居工程”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让计生女孩户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各镇、村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实施过程中的检查、跟踪、督促,确保“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精准帮扶,认真把关。各镇要抽调驻片驻村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计生女孩户安居工程具体实施工作。要坚决克服人情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评估和综合平衡工作,核准扶持对象,把党和政府有限的扶持资金落实到最需要帮扶的计生女孩户身上,同时应坚持群众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防止给帮扶对象造成额外的负担。
(三)政策配套、保障投入。各镇、村(社区)要根据当地财力的情况,安排配套扶持资金;县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要兑现(惠委〔2005〕60号)文件规定的优惠帮扶政策,提供配套服务,尽可能减少计生女孩户建新居的财力负担。各镇要做好配合支持工作,确保农村贫困计生女孩户安居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四)按时完成,纳入考核。各镇社事办和村(社区)委会要认真做好安居工程的相关业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进度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将作为督查和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2023年惠安县农村计生女孩户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表
附件
2023年惠安县农村计生女孩户安居工程
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表
(单位:户、万元)
乡镇 |
翻建新建 帮扶数 |
帮扶金额 |
||
县级 |
镇级 |
合计 |
||
螺城 |
0 |
0 |
0 |
0 |
螺阳 |
0 |
0 |
0 |
0 |
黄塘 |
1 |
2.5 |
1 |
3.5 |
紫山 |
1 |
2.5 |
1 |
3.5 |
崇武 |
6 |
15 |
6 |
21 |
山霞 |
2 |
5 |
2 |
7 |
涂寨 |
2 |
5 |
2 |
7 |
东岭 |
0 |
0 |
0 |
0 |
东桥 |
0 |
0 |
0 |
0 |
净峰 |
2 |
5 |
2 |
7 |
小岞 |
0 |
0 |
0 |
0 |
辋川 |
2 |
5 |
2 |
3.5 |
合计 |
16 |
40 |
16 |
56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