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21-01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惠卫综〔2024〕54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0
县各相关学校、县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惠安县开展2024年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惠安县教育局
惠安县财政局 惠安县妇女联合会
2024年4月19日
惠安县开展2024年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
免费接种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妇联《关于印发2024年度福建省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州市卫健委等七部门印发的《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30年)》和泉州市卫健委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2024年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卫妇幼〔2024〕9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宫颈癌综合防治工作,2024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以下简称“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为保障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升群众宫颈疾病防控意识,有效降低接种对象宫颈癌和癌前病变发病率,减少因罹患疾病导致的家庭、社会负担,提高女性健康水平;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严格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实施接种,接种对象及监护人知情同意率达100%。
二、实施范围
具有惠安县学籍或户籍、未接种过HPV疫苗且年龄在13周岁-14周岁的女性(出生日期在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
三、接种原则
(一)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在充分告知学生及家长宫颈癌防控和HPV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及政策的前提下,实行知情、同意、自愿接种。
(二)免费接种原则:各级财政按照同种疫苗不超过2023年采购价格(最高490元/人标准)和接种费用为限,对适龄女性接种国产二价疫苗实施定额补助,接种对象可在国产二价疫苗产品中自由选择。
(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分工,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项目于2024年4月开始分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4年4月-9月)
1.组织宣传发动及人员培训。由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制作宫颈癌防控和HPV疫苗接种相关核心知识、开发健康教育短视频等宣教资料;拓展对各接种点及学校相关人员、学生及家长关于HPV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及政策的宣传和培训,采取分层分类、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培训方式,包括HPV 疫苗接种必要性、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疫苗及接种管理、信息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以下简称“AEFI”)监测和处置等,确保人员培训覆盖项目实施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各相关部门要发挥特色优势,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宣传态势,营造氛围,努力提高群众相关知识知晓率。
2.依法做好疫苗接种准备。县教育局做好辖区接种人数及疫苗接种意向摸底,县疾控中心按照摸底数和省疾控中心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定的中标产品和价格,根据需求量按二类疫苗采购方式及中标价格进行采购,采购后供应给县妇幼保健院及12家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应当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
3.制定实施方案及接种流程。县卫健局根据本地实际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确定具体接种时间、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县妇幼保健院及12家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二价HPV疫苗接种点。2024年9-11月组织接种第一剂次疫苗,2025年3-5月组织接种第二剂次疫苗。
(二)接种阶段(2024年9月-11月)
4.确定接种时间及接种方式。县教育局根据项目要求,负责组织对全县各相关学校自愿接种二价HPV疫苗的适龄女性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并发放2024/2025年福建省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免费接种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2),汇总接种人数报县卫健局基妇股和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将登记造册人数反馈给各定点接种单位,定点接种单位根据接种人数合理安排时间实行预约接种。接种时,接种对象及监护人需携带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凭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场登记接种。接种者应选择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品种的疫苗完成全程接种。项目范围内的无学籍有意愿接种的适龄女性,由监护人陪同到定点单位实施接种。不推荐HPV疫苗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要避免人员拥挤聚集,确保有充足的场所用来候诊和接种后观察30分钟。
5.制定应急预案及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处置工作。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制定HPV疫苗接种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HPV疫苗接种工作要求规范开展接种工作。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进行健康状况询问,提出医学建议。一旦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要根据《全国AEFI监测方案》等有关技术要求,做好监测、报告、调查、鉴定、诊断和救治等处置工作。经诊断或鉴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由疫苗生产企业予以补偿。
对严重或群体性AEFI,要在沟通解释的基础上,积极妥善予以处置,要遵循“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规范、系统救治。
(三)评估阶段(2024年11月-2025年3月)
6.做好项目总结评估。县卫健局将联合教育、财政、妇联等部门动态跟踪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各相关部门将组成工作组对项目进行抽查、评估。12月中旬前,各相关单位要将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卫健局汇总,并上报市卫健委。
7.强化数据管理及经费结算。项目经费包含疫苗定额补助费用和接种费用(含注射器),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按照实际接种剂次、参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财政分档补助比例50%进行补助,扣除省级补助后,市级财政补助20%,其余30%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承担。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即当年由各级财政、卫健部门根据接种对象预计接种剂次数预拨经费,次年按照卫健局审核的实际接种剂次进行结算。
各接种单位应及时将接种对象信息录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县疾控中心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首剂接种数据报送县卫健局基妇股,2025年5月底前报送第二剂接种数据,作为接种疫苗资金结算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宫颈癌疫苗接种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跟踪督查,确保按期优质保量完成任务,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细节管理,确保接种工作稳步推进。要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和项目总结,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进宫颈癌疫苗接种工作,不断提高接种率。
(二)明确职责分工
1.相关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不断深化妇幼健康领域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发挥一线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为接种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县卫健局牵头负责本辖区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实施细则、接种流程等,并组织实施疫苗接种工作;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学校组织摸底动员等工作,包括接种意向摸底、收集汇总接种对象信息、开展宫颈癌预防相关知识健康教育、发放知情同意书以及组织受种对象到接种点接种等工作。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动员、受种对象信息采集,疫苗。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县妇联负责无学籍适龄女性家庭以及社会宣传等。
2.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县疾控中心负责疫苗接种培训工作,做好疫苗采购、存储、分发、管理、接种技术指导、AEFI监测与处置等相关工作,并按疫苗供应企业2023年度国内二价HPV疫苗最低中标(中选)价格与相关企业直接进行结算。县医院做好HPV疫苗接种医疗保障等工作,一旦发生AEFI等事件,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医疗救治等工作。县妇幼保健院牵头组织科普宣传及宫颈癌筛查等项目培训。各接种单位负责疫苗规范接种、信息规范登记、项目规范管理。
(三)组织广泛宣传
县卫健局、教育局、妇联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广泛开展 HPV 疫苗接种相关健康知识宣传,形成合力,扩大项目影响力。
附件:1. 学年适龄女性二价HPV疫苗接种登记表
2.2024/2025年泉州市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免费接种知情同意书
附件1
学年适龄女性二价HPV疫苗接种登记表
县 学校
班级 |
序号 |
姓名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码 |
监护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既往HPV疫苗接种情况 (有/无) |
接种意愿是/否 |
选择疫苗(商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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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2024/2025年泉州市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免费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
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会引起多种疾病,其中宫颈癌是由致癌型HPV在女性生殖道持续性感染引起的严重疾病。根据HPV的致癌性不同,可将其分为非致癌型和致癌型,非致癌型HPV不会引起宫颈癌,主要有HPV 6和11型;致癌型HPV可引起宫颈癌及相关癌前病变,在中国约84.5%宫颈鳞癌患者感染HPV16/18。宫颈癌是发生在子宫颈部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和死亡率在我国女性生殖系统恶性肿瘤中排名第一位。
宫颈癌是可以预防的疾病,世界卫生组织(WHO)将疫苗接种与宫颈筛查相结合作为宫颈癌的防控策略。接种疫苗是预防宫颈癌的有效手段。WHO建议优先接种的目标人群为尚未开始性生活的9~14岁女性。接种疫苗可防止病毒感染从而预防宫颈癌的发生,且疫苗本身不含病毒DNA,不会引起感染和疾病。但疫苗接种不能治疗已有感染和病变,也不能替代宫颈癌筛查,只能预防由本疫苗包括的HPV引起的疾病。
【推荐受种者】
具有泉州市学籍或户籍、未接种过HPV疫苗且年龄在13周岁-14周岁的女性(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
【接种原则】
本疫苗本年度属于福建省免疫规划疫苗,由受种者免费并且自愿受种。
可供选择的疫苗产品情况详见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产品公示》。
【接种程序】
2剂, 第0、6个月各接种1剂,2剂间隔不小于5个月;每剂0.5ml。
【不良反应】
个别人可有疲乏、肌痛、头痛、发热(≥37 ℃)、注射部位反应疼痛、发红、肿胀、关节痛、胃肠道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荨麻疹和皮疹等。以上大部分不良反应程度为轻至中度,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必要时应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由后者给予处置指导。
【禁忌】
对疫苗中任一活性成分或辅料严重过敏反应者。
【注意事项】
接种后应在接种单位的留观区域留观30分钟。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疫苗不能预防所有高危型HPV感染所致病变,宫颈癌的预防还需配合定期的宫颈筛查。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疫苗说明书。若本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与说明书发生冲突的,以说明书为准。
【异常反应补偿】
如经调查诊断或鉴定,结论为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由疫苗生产企业确定的承保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补偿。
请您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是否有下列接种禁忌等情况。
1.发热、各种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
是□ 否□ |
医学建议: 1.建议接种□ 2.推迟接种□ 3.不宜接种□ 医护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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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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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控制的癫痫、脑病、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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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妊娠期妇女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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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重慢性疾病*(*号表示本疫苗接种慎用情况) |
是□ 否□ |
受种方已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同意)接种请在下方签名:
接种对象: 身份证号: 学校与班级:
监护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与受种者的关系:○母亲 ○父亲 ○其他(请注明)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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