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21-01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惠卫综〔2024〕98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5
惠安县卫生健康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健康
惠安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30年)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健康泉州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泉卫疾控〔2024〕
(2023-2030年)
为贯彻落实《健康福建行动实施方案》《“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健康泉州2030”行动规划》《“健康惠安2030”行动规划》以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提升全县癌症防治整体水平,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健康泉州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要求,结合我县癌症流行特点与防治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健康惠安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综合施策、全程管理,立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社会,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促进癌症防治关口前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动员群众参与癌症防治,加强癌症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健康管理,集中优势力量在发病机制、防治技术、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关键环节取得重点突破,有效减少癌症危害,为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共建共享健康惠安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30年,全县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取得阶段性进展,癌症筛查、早诊早治和规范诊疗水平显著提升,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46.6%,患者疾病负担得到有效控制。
二、策略措施
(一)控制危险因素,降低癌症患病风险
1.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做好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的科普工作,深入开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活动,普及防癌健康科普知识,增强全民防癌抗癌意识。持续开展以“三减三健”为重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科学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青少年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减少烟草消费,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强化戒烟服务,广泛禁止烟草广告,持续推进控烟措施。将癌症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区、养老机构等重要健康教育内容。加强城乡居民癌症防治宣传教育,到2030年,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县卫健局牵头,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相关部门配合)
2.减少致癌相关感染。促进保持个人卫生,预防与癌症发生相关的细菌(如幽门螺杆菌等)、病毒(如人乳头状瘤病毒、肝炎病毒、EB病毒等)感染。加强成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加强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HPV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龄人群接种,继续开展惠安县适龄女性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探索多渠道保障适龄人群接种,加强甲状腺癌的筛查力量。(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3.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加强水生态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推动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研究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惠安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推进职业场所防癌抗癌工作。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创造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环境。推广应用工作场所防癌抗癌指南。用人单位负责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评价和个体防护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全面保障职业人群健康。(县卫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提升癌症防治能力,完善防治服务体系
1.加强高质量癌症防治体系建设。加强癌症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在省、市癌症防治机构引领下,构建省、市、县三级癌症防治体系。通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重点专科建设、重大癌症防治等项目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癌症防治能力。依托国家“千县工程”加强县级肿瘤专科建设,提高癌症同质化水平。鼓励肿瘤防治专业技术强的医院,在癌症患者流出较多的地区开展技术帮扶,通过输出人才、技术、品牌、管理等,帮助资源不足地区提高整体癌症防治能力。(县卫健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2.强化癌症防治机构职责。在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肿瘤科,开展癌症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进一步加强癌症相关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县疾控中心加强癌症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干预、信息管理等癌症防治措施。加强医防融合,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县卫健局负责)
(三)实施癌症信息化行动,健全肿瘤登记制度
1.健全肿瘤登记报告网络。依托“福建省肿瘤登记信息直报平台”,县疾控中心负责辖区肿瘤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肿瘤登记报告职责,不断提升肿瘤登记报告质量。(县卫健局负责)
2.加强肿瘤登记数据质量控制。健全肿瘤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提高报告效率及质量。作为省试点开展高精度肿瘤登记工作,加强原位癌、病理分型、临床分期等信息采集,力争每年肿瘤数据纳入福建省肿瘤登记年报。(县卫健局负责)
3.促进癌症防治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加强肿瘤登记信息与死因监测、电子病历等数据库的对接交换,逐步实现资源信息部门间共享,推进大数据应用研究,提升生存分析与发病死亡趋势预测能力。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县卫健局负责)
(四)推广癌症早诊早治,建立筛查长效机制
1.制订出台重点癌症早诊早治方案。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针对我县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相对成熟的重点癌症,参照上级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指南及工作要求,制订符合我县实际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癌症规范化防治水平。(县卫健局负责)
2.加强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针对全县高发、早期治疗成本效益好、筛查手段简便易行的癌症,逐步扩大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范围。优化癌症筛查管理模式,支持县级医院建设“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进一步提高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加强筛查与早诊早治的衔接,及时将筛查出的癌症患者转诊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早诊早治效果。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持续提高,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乳腺癌人群筛查覆盖率逐步提高。(县卫健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3.构建分层癌症筛查体系。在癌症高发地区和高风险人群中持续组织开展系统性筛查。不断加大筛查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应用国家开发的癌症风险评估有关工具并加强培训指导,基层医疗机构逐步提供癌症风险评估服务,使居民知晓自身患癌风险。引导高危人群定期接受防癌体检,加强疑似病例的随访管理,针对早期癌症或癌前病变进行早期干预。(县卫健局负责)
(五)规范癌症诊疗,提升癌症诊治水平
1.加强癌症诊疗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癌症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构建全县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络建设,开展肿瘤用药监测与评价。完善用药指南,建立处方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县卫健局负责)
2.加强癌症诊疗质量控制。巩固完善肿瘤诊疗质控管理体系,开展肿瘤单病种诊疗质量控制工作。依托福建省肿瘤质量控制中心,加强肿瘤诊疗相关质量信息的系统收集、分析及反馈,持续对肿瘤诊疗质量相关指标进行监测,促进肿瘤诊疗质量持续改进。(县卫健局负责)
3.优化癌症诊疗模式。持续推进多学科诊疗模式,整合相关专业技术力量,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方法的临床转化应用。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便捷开展远程会诊等服务,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县卫健局负责)
(六)中西医结合防治癌症,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1.加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医癌症防治服务体系,加强中医院肿瘤科建设,支持综合医院提供癌症中医药诊疗服务,将癌症中医药防治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县卫健局负责)
2.充分发挥癌症中医药防治作用。推广应用成熟的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法,探索创新符合中医理论的癌症诊疗模式,培养癌症中医药防治专业人才。加快推进肿瘤中医诊疗质控工作,提高中医药癌症防治的标准化和同质化水平。开展癌症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癌症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形成并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中,规范开展中医药治疗,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县卫健局负责)
3.强化癌症中医药预防及早期干预。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研究梳理中医药防癌知识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内容。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体质辨识等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积极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干预,逐步提高癌症患者中医药干预率。(县卫健局负责)
(七)加强癌症救助救治保障,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1.加强综合医疗保障。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保障癌症患者医疗保障待遇。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癌症防治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癌症患者医疗扶助。(市医保局惠安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安监管支局、县民政局及有关部门负责)
2.提高抗肿瘤药物可及性。建立完善抗癌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推动医疗机构使用抗癌国家谈判药品,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县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惠安分局、县卫健局分别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实施和综合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按要求落实财政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癌症防治,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集中各方力量为推进癌症防治提供支持和保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癌症防治行动与健康惠安行动的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加强资源统筹和协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癌症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有利于癌症防治的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督促落实。县卫健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全县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针对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县卫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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