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21-01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惠卫综〔2025〕2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6
    惠安县2025年开展0-6 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工作方案
    时间:2025-04-26 17:37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2〕12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市委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泉委办〔2025〕5 号)和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5年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工作方案》(泉卫妇幼〔2025〕24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儿童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儿童健康为中心,加强部门合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并注重提升筛查干预效果,实现儿童孤独症的早筛查、早诊断、早评估和早干预,减少残疾发生及减轻功能障碍的程度,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孤独症儿童的良好氛围。

    二、筛查对象

    我县辖区内常住0-6岁儿童。即: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生的常住儿童。

    三、工作内容

    ()加强儿童孤独症宣传教育。卫健部门、教育部门要与县残联协同协作,通过多种方式,普及儿童孤独症防治知识,向社会公众和儿童家长宣传解读儿童孤独症防治政策,宣传筛查、诊断、干预措施,提高儿童孤独症科学知识知晓率。强化“家长是孩子身心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主动配合做好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要对转介儿童家长有针对性开展儿童孤独症核心信息健康教育,确保其充分认识到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后续诊治的依从性和主动性。

    ()开展儿童孤独症人群筛查。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和频次,通过应用“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等方法(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发育评估相关内容),为辖区0-6岁常住儿童提供11次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对初筛结果异常的儿童,要根据儿童监护人的意见,通过询问病史、应用“儿童孤独症筛查量表”和“儿心量表—II”等发育量表开展复筛,完善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健康档案。对筛查结果为可疑或异常的儿童,与儿童监护人充分沟通后,转介至评估(诊断)机构进一步检查。

    ()施儿童孤独症康复干预。具备儿童孤独症干预康复能力的医疗机构,要向确诊患儿及孤独症高危儿规范提供医疗、康复训练等服务,向其家庭提供康复评估、咨询、指导和宣传服务。要通过实施教育干预、行为矫正、家庭支持等综合干预,改善和提高孤独症儿童社会交往、言语沟通、情绪管理、认知、自理等能力。每年至少要进行2次以上康复干预效果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动态调整确诊患儿及孤独症高危儿的干预康复措施。

    ()做好康复干预动态追访。利用辖区优质医疗服务资源, 提高孤独症诊治康复水平。加强对异常儿童家长的科普和宣教,定期为心理行为发育落后、可疑孤独症儿童及孤独症儿童提供诊断干预康复等服务,引导孤独症儿童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并做好动态追访管理。

    四、职责分工

    ()筛查机构。初筛服务由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托育机构、幼儿园负责儿童卫生保健的医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复筛服务由县妇幼保健院承担。筛查机构应严格按照《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2〕12号)规定的规范流程、筛查内容、设置配备及人员技术要求开展初筛、复筛等工作。

    ()诊断(评估)机构。原则上由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泉州市第三医院和经市卫健委评估确认具有孤独症诊断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

    ()干预康复机构。干预康复训练由具有儿童孤独症干预康复能力综合医院儿科和儿童保健科、精神专科医院儿科、妇幼保健机构、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有资质的儿童心理康复机构承担。

    ()管理机构。委托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全县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日常管理、培训宣传、检查督导、考核评估等工作。

    五、经费保障

    2025年补助标准按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执行。初筛按每例20元、复筛按每例20元结算,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六、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当地儿童健康事业和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要强化安排部署和工作指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推动落实保障措施,落实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资金使用和管理要求,保障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项目的顺利实施。

    ()强化部门协作。县卫健部门加强与妇儿工委、教育、民政、财政、医保、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儿童孤独症宣传、培训、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要广泛动员各社会团体、慈善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等积极参与孤独症儿童救助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

    ()加大信息化应用支撑力度。县妇幼保健机构和各镇卫生院要充分应用“易联众”妇幼健康信息系统“0-6岁儿童健康管理”模块中的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内容,按照项目管理单位的要求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做到系统信息应录尽录、应接尽接,力争早日实现筛查信息共享,加强对筛查异常儿童的全周期、全链条、闭环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

    ()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筛查、诊断和康复机构要按照《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2)12号规定,定期统计汇总信息数据、反馈和上报等日常工作。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信息互联共享,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基层负担,方便群众办事。要加强对各地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项目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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