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08 11:07

    惠安县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惠安县卫生局

    (2013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3年度惠安县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度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的信息可到本机关受理点咨询或可通过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电话专线和传真,实行人工受理咨询。如对本年度有疑问,请与惠安县卫生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惠安县中山北路50号,邮编:362100)。

    一、概  述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调整充实惠安县卫生局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任副职具体抓,做到主要领导切实负起责任,亲自过问;分管领导抓落实、措施到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统筹考虑,周密安排,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准备工作,促进任务的落实。

    (二)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卫生工作职责和法定程序,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县卫生局主动公开的范围包括:机构设置、卫生改革法规主要工作:便民窗口、办事指南。公开形式:主要采取到本机关设立的当面受点查阅信息,并辅以其他辅助性的信息公开形式。如:设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电话专线和传真,实行人工受理咨询;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有关卫生信息;设立政务公开栏;在惠安县档案馆查阅。

    (三)落实配套措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将政府信息的内容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二是在局综合股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利公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一是建立健全卫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照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五)加强学习、深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让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了解、掌握《条例》,确保《条例》顺利施行,推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卫生局认真按照县府办《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惠政办明传[2008]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制作政府公开信息宣传栏,内容包括:县卫生局政府公开指南、公开信息的内容。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惠安县政府信息送交暂行规定》等文件,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政府公开信息作为卫生部门所应履行的职责、义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按照《条例》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全文电子公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本机关主要采取受理点公开形式。受理点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当面受理点查阅这类信息。同时还采用以下辅助性的信息公开方式:一是设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电话专线和传真,实行人工受理咨询;二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有关卫生信息;四是设立政务公开栏。五是在惠安县档案馆查阅等,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受到群众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受处理一起群众申请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未建信息公开网站。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七、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数为120条,与2012(113条)年相比增加7。)

    详见附表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0

     

    733

    其中:1.网站公开

    120

    733

          2.政府公报公开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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