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卫计综〔2018〕271号
惠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惠政办〔2018〕134号)等有关要求,由惠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编制而成,主要内容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可以在“中国·惠安”网站(http://www.hu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年度报告-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子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惠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路2号;邮编:362100;电话:87385124;邮箱:haxwsg@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县卫生计生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按照《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惠政办〔2018〕134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常规工作范围,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办法》等,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做好医疗卫生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卫健委和县政府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制定2018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进行工作任务分解。在抓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指导县各医疗机构通过网站、公示牌、宣传栏和LED显示屏等形式继续做好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探索互联网+模式,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启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用户除了可通过医院的微信公众号了解医疗信息公开,还可进行智能导诊、预约排号、在线充值、账单和病历查询等功能,极大地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受到患者的好评。
2.建立县卫计系统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具体信息公开具体事项、内容、公开途径作出明确要求,及时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3.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按照公开时限公开本部门 “2017部门决算说明”和“2018部门预算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局机关本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8条(历年累计119条),均为全文电子化,发布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18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各自的公示栏、微信公众号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主要类别为: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6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1条,共计1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政府网站公开、其他形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类政府信息全部通过网站公开。
(四) 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认真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加强规范政务舆情回应,完善回应机制,加强与主流媒体、主要网站的沟通联络,对涉及本系统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络申请,涉及当年度社会抚养费计征标准事项,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在法定限时内给以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公开内容比较单一,一般只公开日常工作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推动落实等。公开的渠道较窄,以公开栏、政府网站公开为主,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强化学习,使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全面准确的把握,做到“能公开尽量公开”的要求。健全制度,专人负责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覆盖程度,丰富信息表现形式。扩宽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上的政府信息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8 |
119 |
其中:⒈政府网站公开 |
条 |
18 |
119 |
⒉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⒈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⒉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1 |
⒊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⒈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⒉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⒊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⒋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惠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7日
惠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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