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时间:2017-01-11 08:45

     

     

     

     

     

     

    惠政办〔2017〕1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惠安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月9日

     

     

     

    惠安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月)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辖区内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公开责任单位2016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611日起 20161231止。本年报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惠安”网站(http://www.hu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年度报告子栏目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中山北路50号,邮编:362100,电话:87393232,电子邮箱:hazfxxgk@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惠安县各级各部门依照《条例》、《办法》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684号,以下简称《主要任务》)的要求,立足本地实际情况,坚持服务民生导向,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透明度持续增强,群众满意度日益提升。

    (一)工作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年度全县累计制作并向社会主动公开编制索引目录的政府信息2228条,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3条,全文电子化网站公开率97.5%,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度访问总量超过35万次,主要集中在主动公开信息栏目(点击浏览31万余次);累计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均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做出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依法答辩并履行复议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保障

    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的要求,及时对县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确定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印发了《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惠政办201692),及早进行再部署,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形成领导小组统筹督促、牵头部门分工协作、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渠道建设,构建工作常态

    一是突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网站设置政府信息专栏和政务公开各重点领域专项栏目,制定细化的公开时效要求,工作动态类信息随时公开,财政资金等阶段性信息每月定期公开,行业类专项信息经常性公开,对于变更调整的内容要求及时跟进发布。二是积极拓宽其他公开渠道,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示栏、LED屏幕、政务微信微博等方式,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三是加大公开力度。行政权力清单、三公经费公开、环境污染源监测、环评信息、行政许可结果等多领域已建立常态化公开机制,行政处罚、物价收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公开持续深入推进。

    (四)突出重点领域,落实工作任务

    一是围绕民生保障,加大周知事项公示。本年度在县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布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群众亟需广泛知晓的公共事项信息累计103条,涵盖机关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安排、涉农资金分配、安居保障房分配、建设项目环评、征迁公告、安置房选号、城区道路命名、公交线路调整、公益活动等方面。二是加大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建立动态调整和日常管理机制,自2014年底至今,历经四轮调整,保留县级行政权力事项3720项;保留县级公共服务事项285项(不含乡镇)。在门户网“行政权力清单”专题专栏,第一时间集中展示各镇和县直各政府部门“三张清单”取消、下放、变更的信息以及调整后的清单目录。三是全面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要求全县92个财政预算单位,每月填报本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用支出情况表,集中通过县政府网站财政资金专栏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评议监督。四是在县政府网站整合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及产权交易、招考招聘和房产市场供求等信息资源,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加强监督。五是加大行政执法和处罚案件类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公示了数批非法行医、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食品卫生不合格的经营者信息及案件查处情况,以及一些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公共场所和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名单以及查处整改的情况,达到较好的震慑和警示效应。六是加快优化公共服务资源,梳理公示全县各行政机关公共服务流程图和相关办事指南共932项,做到“让数据多流转、让群众少跑腿”。七是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增设了就业创业、教育发展、食品药品监管、精准扶贫、社会救助、安居住房等重点公开领域专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五)加大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

    一是通过县政府网站政策性文件专栏,及时向群众公布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年度累计发布相关政策性文件38条;对社会尤为关切的政府工作报告、“一中心三新城”发展新格局、工贸港口旅游中等城市现代化、创新驱动发展、宜居城市、县十三次党代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行同期解读。二是加强互动交流,年度累计发布群众生活相关通告39条,适时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就“营改增”政策、民宿业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五大发展理念”等社会焦点话题,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三是加大舆情回应,年内发生的几起社会反响较大的突发性事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坐镇,妥善处置,事件的起因、应对情况和处置结果等相关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电视和政府网站作出回应,发布事实真相,澄清谣传,消除负面影响。四是扩大公众参与。就重点石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深入群众中间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举办多场环评公众参与座谈会,化解群众疑虑,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六)注重良性互动,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

    准确把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涵,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于一些较为敏感、涉及多部门或难以把握是否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不同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两院之间的良性互动,积极开展沟通交流,充分进行调查研判,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作出不予公开答复并说明理由;不属于上述不宜公开内容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法定时限和规范程序办理答复,充分保障群众依法获取和利用与其自身生产生活相关政府信息的正当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年度新增编制索引目录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8条(县政府及各镇共615条,县直部门共161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7条,占11.9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3条,占9.56%;规划计划类信息148条,占6.64%;行政许可类信息235条,占10.5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26条,占14.6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46条,占20.0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85条,占12.7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43条,占6.4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65条,占7.40%。《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县累计主动公开编制索引目录的政府信息175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各级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行政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如《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惠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等。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主要公开了县政府及各组成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农林水渔、经贸工交、外经贸外事、发展改革、物价、财税金融、民族宗教、公安司法行政等方面信息,如《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截至 2016630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等。

    3.规划计划类。主要公开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和部分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等及其执行情况,如《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2017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工作意见》、《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

    4.行政许可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依据、行政许可申请程序、期限以及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如《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惠安县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直部门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保留目录的通知》等。

    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等有关情况,如《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城镇环卫设施规范提升方案的通知》等。

    6.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扶贫解困工作、社会保障制度、就业保障政策、抢险救灾情况以及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方面的信息,如《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等。

    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等方面的信息,如《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化铁路专用线及回填工程取土区项目征地范围内坟墓迁移的通告》等。

    8.科教文体卫生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科技文化、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工作、公共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如《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县政府关于建立惠安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如《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区和泉惠石化工业区规划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惠安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三年提升工程”2016年工作措施的通知》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坚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导作用,借助查阅室、有线电视、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多种媒介,不断创新和拓展主动公开形式,方便不同社会群体及时、高效地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

    1.政府网站。2016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累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编制索引目录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3条,政务动态类信息841条,通告公告432条,政策及解读信息187条,其他专项信息合计566条。各相关栏目页面访问总量约78万人次,其中“中国·惠安”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35万余人次。 

    2.公共查阅场所。年度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共汇集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2228份、电子文本2228条,现场接待公众查阅127人次。各镇及县直部门查阅场所共接待公众查阅76人次。

    3.其他公开形式。全县各级各部门还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电子屏幕、微博微信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年度累计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性文件及解读38条,便民通告39条,开展网络专题调查4项,开设宣讲专题专栏2个,回应社会关切事件3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其中,当面申请的5件,占9.8%,网站提交申请的14件,占27.5%;电子邮件申请的0件,信函申请的32件,占62.7%;申请的事项当中数量居前的主要为涉及征地拆迁方面的政府信息。《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县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共依法答复51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6件,占11.8%;“同意部分公开”的8件,占15.7%;“不予公开”的10件,占19.6%;以“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等其他形式答复的27件,占52.9%。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要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第三方个人隐私的情况,根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依法作出不予公开答复。

     

    四、行政复议或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全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1起,依法答辩并履行复议决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诉讼、举报及申诉。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县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79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74次,网站咨询89人次,电子邮件咨询16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起。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中共收取邮寄、复印费用等合计20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人员业务水平不足。部分单位人员变动频繁,容易造成工作交接脱节,业务不太熟悉,不利于工作开展。今后要适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和座谈交流,建立健全业务交流QQ群,加大对业务人员的指导和帮扶。

    (二)公开渠道和形式仍存在局限。一是公开渠道比较松散,缺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不方便群众集中获取相关政策和信息,给数据统计和电子监察带来一定困难。二是公开信息的表现形式、查阅体验等与公众实际需求还存在差距。下一步要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加大与中央政府网站、省市网站的协同联动,做好政策转载与解读。

     

    七、需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统计数据为2016年全县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的统计汇总(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支出与收费等),主要统计落实工作要点情况,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其他类型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并非全部。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228

    1752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173

    1542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51

    12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

    23

              2.网站申请数

    14

    46

         3.信函申请数

    32

    5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3

    7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3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8

    2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0

    24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7

    49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

    0

    0

    行政复议

    1

    1

    行政诉讼

    0

    4

     

     

     

     

     

     

     

     

     

     

     

     

     

     

     

     
       

     


    抄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 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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