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1-01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惠住建〔2022〕89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3
惠住建〔2022〕89号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惠安县老旧小区建筑立面安全隐患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
为加快破解我镇部分老旧住宅小区外墙脱落安全隐患整治
难题,加强社会公共安全保障,改善城市整体立面形象,根据上
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惠安县老旧小区建筑立面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6日
惠安县老旧小区建筑立面安全隐患治理
工作方案
为加快破解我县老旧小区外墙脱落安全隐患整治难题,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遏制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老旧小区住宅建筑立面外墙饰面材料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落实规范化整治整修操作规程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整治内容
主要针对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老旧小区建筑外墙饰面砖、干挂板材等装饰层进行排查整治。
三、基本原则
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城乡管理职能的通知》(惠政办﹝2015﹞240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按以下原则认定:一是有收取公维金的住宅小区,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修复;二是无征收公维金的住宅小区由镇政府牵头负责组织修复;三是单一产权的房屋原则上由各所有权人负责修复。
四、整治步骤
(一)全面排查,建立台账(7月15日前)
为确保公共安全,按照属地原则,由各镇组建机构,全面部署住宅小区建筑立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总排查结果,定期滚动更新,形成电子和纸质台账,掌握本镇外墙安全隐患分布情况。
房屋所有人应定期对其所有房屋建筑立面进行安全检查,并依法对其所有房屋建筑立面出现的安全隐患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排除。已委托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排查上报属地村(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未委托物业服务的,但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排查上报村(居)民委员会。未委托物业服务的,也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排查。排查可采用目测、空鼓锤检查的方法,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结果由村(居)民委员会定期汇总上报镇政府。
各镇对各村(居)民委员会排查汇总存在建筑立面安全隐患的建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踏勘检查,对存在如外墙饰面砖空鼓、脱落等建筑立面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鉴定,建立建筑立面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列出重点整治清单。
(二)制定方案,分类治理(7月30日前)
各镇要将列入重点整治清单的隐患,视具体情况制定合理安全的处置方案并按本方案的基本原则通知负责维修的责任主体进行整治。对无公共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提出整治计划和具体维修方案、资金预算报县住建局汇总上报县政府:
1、排险整治:对外墙装饰有明显脱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立面,要设立公告牌、警示牌等明显标识,采取应急措施进行防护,并优先列入排险整治计划,消除隐患。
2、修缮改造:对已经发生大面积外墙面饰(面砖)脱落、位于主要交通干道沿线附近、人流量大的沿街立面、校园周边以及主要街道上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要列入重点修缮改造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进行,力求基本消除安全隐患。
(三)筹措资金,组织实施(8月-11月)
无公共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并提出具体修缮整改方案、资金预算及筹措方案,经公示征求意见后由本幢楼业主签名同意,安排适当资金给予支持。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要选择有资质的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编制和审核,由乡镇政府会同县财政、住建局、城管局、社区(村)、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方案审核和确认,同时明确外墙修缮改造所涉及违章部分和处置意见。
涉及修缮整治的楼栋项目可统一打包,由项目所在镇委托中介单位开展项目招标,明确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使用材料等相关要求,并协调县住建、城管、社区、物业、业主对涉及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燃气等运营部门按照简化、便民原则予以支持、帮助和指导。原房屋开发企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协助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监督。
(四)竣工验收,核拨资金(12月底前)
工程完工后,项目所在镇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业主代表进行验收确认,形成竣工验收书面报告,并委托编制施工结算书,由镇财政所按资金支持比例向县财政申报核拨工程款项。
五、资金来源
1.已征收公维金的住宅小区建筑物立面修复费用从交存的公维金中列支,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修复。县住建局应简化申报公维金程序,便于应急使用。
2.县财政设立建筑物立面整治专项资金,每年计划安排约500万元,支持排查清单中产权不明晰的建筑物、早期旧城改造未缴交公维金小区分期进行立面整治。资金筹集方由主要包括镇财政、社区(村)、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业主按照不同比例分摊筹集。
六、长效机制
1.成立惠安县建筑立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外墙修缮改造工作各个环节,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2.各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辖区内房屋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镇,并对业主进行外墙修缮改造政策宣传解释。
3.各镇城建办、国土所、执法中队负责外墙修缮改造项目全过程的违法建设行为和违章搭建进行巡查处置,严肃查处以外墙修缮改造名义擅自变更房屋外立面颜色、结构外形、开门、开窗等违法违规行为。
4.在外墙修缮改造后,业主应自觉履行和承担维护保养义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聘请专业机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5. 尚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应根据《关于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意见》(惠住建[2012]226号)补建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工作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采用一次性补建或按月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兼收首期住宅专项维修金,其标准按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筑立面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社区(村)、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排查治理重点,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各乡镇,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全面排查,确保摸底不遗漏、不留死角。各镇要认真研究维修方案,加强维修维护、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使用。在维修过程中要积极协调产权人或使用人配合维修工作。
(三)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加大宣传,明确职责。通过新闻媒体、深入社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明确乡镇、部门、房屋业主、物业管理单位等在外墙立面排查整治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筑立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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