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1-01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惠住建〔2024〕143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9
    关于2024年度上半年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报
    时间:2024-08-19 16:19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有关股室(站):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惠住建〔2024109号),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并邀请专家成立综合执法检查小组,于20246 25日至626日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采取查阅工作台账、现场座谈交流和随机抽查项目相结合方式,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4个项目(其中:施工单位资质等级为二级的共2个,为三级的共2个),抽测受力构件及梁柱、墙节点混凝土强度3个,抽检材料15组,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发出记分通知书4份,对本次涉及相关责任主体动态记分共172.8分,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均能遵守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在本次上半年综合执法检查中,                          项目的实体工程质量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方面表现良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仍有项目存在管理班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未按规定履职、质量常见问题仍然存在,且部分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均未真正落实到位。

    (一)建筑市场方面

    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的工人工资发放比例偏低;二是个别项目未编制工人工资发放台账,工人工资书面材料存在代签现象;三是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个别项目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现象,打卡次数严重不足,且存在照片打卡,虚假考勤等情况,未能反映日常管理情况。

    (二)施工安全方面

    施工安全隐患亟待引起重视。一是部分项目扣件扭力矩经抽查达不到规定扭力要求;二是个别项目脚手架立杆接头未错开、内外架相连、立杆悬空、连墙件及扫地杆缺失等搭设不规范;三是在建项目“三宝四口”防护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有待加强;四是部分项目施工用电不规范,未按规范设专用开关箱,违规使用排插;五是个别项目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在楼层内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六是个别项目新型连墙件未进行拉拔试验检测等;

    (三)工程质量方面

    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纵向受力钢筋加密箍缺少1道;二是个别项目框架梁钢筋采用套筒连接,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三是个别项目的混凝土观感较差,存在严重砼质量缺陷未修补。

    (四)其他方面

    1.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部分项目起重机械用电不规范,施工设备机械、配电箱无重复接地未连接PE线;二是部分项目施工电梯后背轮间隙过大;三是个别项目存在塔吊液偶器电源线老化开裂;四是个别项目塔吊主钢丝绳端部润滑不足;五是个别项目塔吊塔机大灯变压器未接地。

    2.闽政通安全检查系统自查情况。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用闽政通APP开展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受检项目施工企业和项目有关负责人,根据操作手册开设用户、开展带队检查、全面应用系统的工作落实情况不佳,各项目参建责任单位未按要求开展项目自查,自查完成率较低。

    3.文明施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项目未设置连续围挡,主要道路未硬化,现场未配齐防尘设施,在建工程项目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

    三、处理意见

    各受检项目责任主体要严格根据检查结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限期逐项整改,并及时反馈。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项目将严肃处理,各受检项目问题清单详见附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从严规范实名制管理。全面推进落实实名制管理,督促各在建项目将关键岗位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参与实名制考勤,全面落实关键人员的履职、工人、管理人员考勤打卡率,加强门禁系统管理;重点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关键人员名单上墙公示、人员挂牌上岗、佩戴明显标识制度落实情况。

    (二)严格按要求开展闽政通安全检查系统自查。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根据操作手册全面落实开设用户、开展带队检查、应用系统的工作。参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月按要求开展自查。

    (三)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控。一是抓好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进一步强化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督。二是要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持续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工棚和临时设施等重大危险源使用安全情况。三是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违法违规施工作业情况。重点检查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着力提升工地文明施工。要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加强内控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各在建项目要根据《惠安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达标评审,标准化示范岗位创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通过建立“三张清单”、“安全风险等级四项监管”,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根据《惠安县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作业人员培训,重点解决未培训持证上岗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治存在问题,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同时建立机制,动态更新问题清单。持续更新管理对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各在建项目在使用电动灰斗车时,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升操作技能,了解车辆操作方法和驾驶规则,使用电动灰斗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车轮、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换向系统、电气系统等各项部分的正常情况,并确认车辆无任何异常,以确保自身安全和周围人员安全。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819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