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1-01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惠住建〔2024〕109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06
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局属有关股室(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结合第2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决定即日起开展2024年上半年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以局长林庆福为组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王汉明为副组长,局建设股、建筑业股、质安站、总工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人员由各股室业务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现场执法检查。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6月底,具体检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检查范围
全县纳入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企业。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市场行为
1.项目建设单位工程发包情况,各类保证金收取和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情况。
2.建设单位工程支付款担保和工程预付款执行情况。
3.施工单位的承包、发包情况,施工合同签订情况,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关系和到岗履职情况。
4.项目劳务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专户落实情况。
(二)工程质量安全
1.关键人员履职情况。重点检查房屋市政工程人员考勤打卡履职情况,安全生产关键人员名单上墙公示、人员挂牌上岗、佩戴明显标识制度落实情况等。各参建单位落实闽政通APP安全检查系统情况,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根据操作手册开设用户、带队检查、全面应用系统的工作落实情况等。
2.工程实体质量管控情况。重点检查钢材(含钢筋接头)、水泥、建筑用砂、混凝土试块等与结构实体有关的主要建材、试件的质量及检测情况,主要受力构件、节点混凝土强度评定及抽测情况,建设单位按规定委托检测,施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情况,混凝土、建筑用砂氯离子含量抽测情况等。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高温防控措施落实、施工现场火灾防控、施工日志撰写、动火作业审批等情况。
4.文明施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围挡设置、场容场貌、环境卫生、临时设施、扬尘治理及施工现场渣土管理等情况。
5.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巩固提高工作情况。依据《惠安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方案》,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等“三张清单”,对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红(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确定项目整体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要素等。
(三)勘察设计质量
1.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
2.设计单位与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现行绿色建筑(含节能)标准情况。
3.勘察、设计单位市场行为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
4.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各专项设计要求的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项目选取。建筑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综合日常监督信用评价记分情况,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随机抽取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若干个。检查过程中将对主体结构砼实体工程和起重设备进行实体检测,对现场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进行抽测。
(二)问题反馈。检查组对受检项目的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并下发《责令(改正/停工)通知书》,相关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期限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我局备案,检查组及时组织“回头看”形成闭环管理,对未及时反馈的,将通报批评并纳入差异化管理对象。
六、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对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
(二)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实施动态评价记分,依据规定需进行处罚的,将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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